16万字| 连载| 2026-06-08 18:17:11 更新
6月5日,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诈骗案,辅警王鹏(化名)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1995年出生的王鹏,从2018年开始在岳阳某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担任辅警。日常和朋友、同学相处时,他频繁炫耀自身公安工作经历,刻意营造自己是正式民警的假象,身边不少亲友对他深信不疑。2022年2月,他以“追讨债务”为由,编造“诉讼费”“保释金”等名目骗取受害人何某5万元。同年9月,又谎称能追回734.5万工程款,诈骗巢某54.9万元。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王鹏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,如实供述罪行,系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,可依法减轻处罚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3万元,同时责令王鹏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赔相应诈骗金额。
法官介绍,本案中,被告人王鹏利用其辅警身份制造正式民警的假象,骗取亲友信任后实施诈骗,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,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与公信力。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切勿轻信所谓“特殊人脉”“内部渠道”,避免上当受骗。
6月5日,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诈骗案,辅警王鹏(化名)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1995年出生的王鹏,从2018年开始在岳阳某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担任辅警。日常和朋友、同学相处时,他频繁炫耀自身公安工作经历,刻意营造自己是正式民警的假象,身边不少亲友对他深信不疑。2022年2月,他以“追讨债务”为由,编造“诉讼费”“保释金”等名目骗取受害人何某5万元。同年9月,又谎称能追回734.5万工程款,诈骗巢某54.9万元。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王鹏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,如实供述罪行,系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,可依法减轻处罚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3万元,同时责令王鹏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赔相应诈骗金额。
法官介绍,本案中,被告人王鹏利用其辅警身份制造正式民警的假象,骗取亲友信任后实施诈骗,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,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与公信力。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切勿轻信所谓“特殊人脉”“内部渠道”,避免上当受骗。